开征营业税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双重征税,减轻税收负担。对于劳动成本高劳动密集型和智能化密集型服务业,人力成本不能出具增值税发票,因此不能进行增值税抵扣。在现代服务业中,一些企业,如咨询保证、文化创意、信息技术、物流服务等,将增加营业税后的税收负担。

  那么如何才能减轻税收负担呢?

  一、利用地方税收优惠实现公司税务筹划

  服务行业税务筹划案例背景

  企业A,主要从事竞争对手分析等相关业务(比如竞争对手的广告策略,大客户策略等等),其主要服务业务由公司团队提供,以大型名营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为主要客户。

  该年收入三千万,成本在两千万左右(人力成本一千五百万左右、公关成本五百万左右),公关成本部分缺少发票,该企业的利润虚高至一千五百万,真实利润近一千万,其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5%。

  为了解决较高的高额企业所得税问题,该企业通过虚增员工,够买发票等行为,降低利润额,从而降低税金。

  风险和责任

  虚增员工和买发票是我国常见的偷漏税行为了,基本上所有企业都操作过。但是在2016年的金税三期及营改增后,这样的操作有极大的税务风险。税务局和社保局之间的数据共享,使得虚增员工很容易被查出。而买发票这事儿,现在的可操作性也极低。因为在 严发票令出台后,发票不仅需要填写企业税号,连内容都有严格的要求,大数据时代可以让税务部门轻松识别风险点。

  1、企业A,存在买卖发票等虚开发票行为,有罚金、滞纳金等风险,金额较大的甚至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企业A,存在伪造内部业务、企业所得税偷漏税行为,有罚金、滞纳金等风险和可能的刑事责任。

  解决方案

  假若企业A使用的服务型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来解决其一部分问题:

  企业A的法人或者股东作为实际控制人安排自己家人或者亲戚另设了多家个人独资企业。这些个人独资企业,分别持有了企业A未来运营所必需的一些资源(比如企业A的设计能力非常强,但是寻找客户的能力非常弱,那么是否可以将企业A的销售团队外包出去)。而企业A必须向这些个人独资企业支付合理的费用,才能换取这些必需的生产资料,以维持长期的经营。

  通过这个模式调整,原来企业A一家独享的一千万利润,被合理分割到各家小企业(即上述另设的个独企业)中,而这些小企业有足够的税收优惠政策,自身的税负率相对较低,所有在整体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实现了总体税负降低的效果。

  风控重点

  1、企业A和关联企业之间交易的资金流、服务流、合同流、发票流的管理和控制;

  2、企业A和关联企业之间交易的定价合理性问题。

  方案实施对比

  实施前实施后

  交易模式企业A独享1000万利润

  企业所得税率25%

  分红个人所得税率20%

  总体税率40%企业A和多家个人独资企业分享1000万利润

  企业A依然承担企业所得税率25%,分红个人所得税率20%

  个人独资企业享受6.5%优惠税率

  总体税率降低至10%以下

  节税效果比较:

  税收筹划前税收筹划后

  企业A年收入3000万,成本在2000万左右,企业A的真实利润近1000万,其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25%,分红的个人所得税率20%企业A年收入同样为3000万,利润为1000万,设立个人独资B和C,与企业A分享1000万利润,假设企业A保留利润为200万,将剩余800万利润转移至个独型B和C,B和C各自承担400万元且保留小规模纳税人资格,B和C采用核定征收模式

  企业A税额:

  企业所得税:1000×25%=250万元

  个人所得税(分红):(1000-250)×20%=150万

  合计税额为:250+150=400万企业A税额:

  企业所得税:200×25%=50万 ;个人所得税(分红):(200-50)×20%=30万;企业A承担税额合计:50+30=80万

  企业B税额:

  增值税:400÷(1+3%)×3%=11.65万元(可向税局申请代开专票,虽然B承担了增值税,但是A却可以完全抵扣,整体来说平掉了,等于没有承担)

  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400÷(1+3%)×10%×35%-1.475=12.12万元

  企业C与企业B同理

  那么筹划后方案全部税额合计:80+12.12×2=104.24

  所以筹划后比筹划前节约税金:400-104.24=295.76万,节税比例达:295.76÷400=73.94%

  二. 拆分公司

  “分拆公司”将分为两个营业额超过500万美元和不到1000万元的公司,因此两家公司的业务将成为“小规模纳税人”。与客户的业务时,增值税可按3%支付。

  三. 改变公司的经营范围

  因为服务行业的一部分不列入“营业税”的范围。

  四. 利用无补贴的双工资

  根据个人所得税政策,节日费用需要纳入个人所得税的月工资支付。

  税收政策是:年度双收入可以用作月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因为没有必要用当月支付所得税。因此,可以降低税率,减少员工的个人所得税负担。职工的个人所得税负担可以减少。 他们缴纳更多的税款,缴纳更多的税款,缴纳更少的税款,所以为了缴纳更少的税款,你应该改变假日工资,改变在年底支付双倍工资的方式。不要固执地认为双重收入是外企公司的标配,其实节税是非常简单的,只要照章纳税。

  五. 将公司的税收收入地方税务局征管

  首先,从纳税人识别税收筹划,中小企业可以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现代服务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 %,而营业税的5%,直接减税。其缺点是不利于市场竞争,如果客户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只能让税务局代开。如果企业能够获得足够的发票,尽量选择一

  般纳税人身份。

  六. 利用劳务派遣公司避税

  (1)劳务派遣公司对外开具发票管理问题

  有些劳务派遣公司利用假发票向外部开具发票, 用工单位不开具发票, 出具“大头小尾”发票隐性收入; 一些劳务派遣公司使用非标准发票或收据记帐, 用虚报和虚成本来达到目的。

  (2)一些企业使用临时工、国税难以监控现状, 虚拟劳务用工现象也十分严重。企业雇用临 时工或劳务工. 从目前的检验案例来看, 使用人工成本规避税收的主要手段是:

  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买劳务发票; 虚拟劳动用工服务, 开具发票; 利用劳动力转移利润给相关联的企业。但是,利用虚假发票的税收费用, 是一种逃税的表现。这种方法不但非法,而且会引发一些严重的后果。

  (3)劳务派遣行业的税收减免问题突出。

  关于进一步澄清《关于以营业税替代营业税试点方案》(第47 [ 2016]号) 《收费道路劳务派遣服务政策》的进一步澄清的通知。应计算余额, 支付用人单位向劳务派遣工支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余额, 扣除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余额, 并按计税计算方法的5%计算缴纳增值税。

  一些劳务派遣公司伪造劳动工资和保险, 或者虚构劳动服务, 差额计算增值税, 造成巨大的增值税和所得税损失。

  (4)劳务用工的养老保险费是漏损现象。

  对老年保险的回避是大多数用人单位选择劳务派遣公司进行合作的重要目的之一, 表明用工企业更倾向于向劳务派遣公司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 并取得合法的劳动发票以避免社会养老保险, 转移就业风险。劳务派遣公司通过与只有职工签订合同, 利用经常账户支付人员工资, 或者派遣单位和单位逃避责任, 故意混淆责任, 逃避缴纳养老保险义务。

  税务筹划从组织结构、企业销售部门或具体项目进入独立公司,可以增加税基的计算基数或享受优惠税收政策,减轻税收负担。

  从投资方向上来说,税收筹划是中国产业之间的税收差异体现在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如高新技术产业有很多税收优惠,所以如果高新技术项目可以脱离生产过程,独立高新科技园设立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可以得到优惠税收政策。

  总之,我们可以看到,在更换增值税后,从纳税人识别到各种期权的投资方向,分支机构还是新公司的选择是降低税收负担的关键。因此,服务企业可以选择设立分公司或新公司登记到低税收地区,如注册到潜江昌春工业园可以享受30 % – 50%的纳税申报表,没有业务实体的进入,也不会改变营业网点。对低税收地区登记不仅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且可以从所得税等其他方面减轻税收负担,同时在人力成本低的地区经营可以直接降低成本。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的3%与原来的营业税时代相比,税收负担没有变化。但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下游企业不能扣除增值税。所以这没关系。然而,一些下游企业是一般纳税人,他们倾向于扣除咨询费作为输入。

  同时,如果上游咨询公司也是一个营业额超过5亿的一般纳税人,可以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从下游企业中扣除。在某种程度上,咨询业务将比省级税收更有意义。因此,小型咨询公司,不谈论规划和合理避税,最初是根据税法。第三点要回答,只有在地方税收中有优惠措施,如免除附加税,才有意义。 否则,放在国税,就没有变化。此外,没有“试图回到地方税收收集”。增值税是国家税收,地方税不是。公司收入在2009年新公司后,是对国家纳税企业所得税。以前在当地税或地方税中支付。

  服务行业免税:托儿所、幼儿园、疗养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护理服务,免征营业税。婚姻介绍,殡葬服务,免征营业税. 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重新安置的“四残疾人”占企业生产人员民政福利企业的35%以上,经营属于营业税的“服务业”业务,除了广告业的业务,免征营业税。残疾人提供的劳务,免征销售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金融机构农民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占总收入的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