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又有一大波虚开发票的团伙被端了吗?”

最近财税圈可以说是大新闻不断,在某明星引发的娱乐圈税务“大震荡”还未彻底平息的时候,劳动节刚过,国家税务总局又曝光了8起虚开发票违法典型案例。


被曝光的,几乎都是从去年到今年的地方虚开大案,涉及到的地区有四川、深圳、北京、湖南、重庆、浙江、上海,以及江苏。

8起案件,有利用电子发票虚开的、有利用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虚开的,也有利用软件产品税收优惠政策虚开的……其中,虚开案值最大、时间跨度最长的“北京‘8·27’增值税发票虚开案”,涉案金额高达109亿之多。

为什么会有“虚开发票”?在国家不间断的大力打击下,“虚开发票”又为什么屡禁不止?说到底,还是因为“利”字当头,而某些企业的税务风险意识又不够。

01看似“双赢”,实则是在法律的红线上蹦迪

网络上流传着一句话:“最赚钱的方法都在《刑法》里”。虽然这句玩笑话显得有些极端,却也并非完全没有道理。

要知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以及【虚开发票罪】就明晃晃地列在了《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为什么“虚开发票”?虚开团伙的答案显而易见——为了谋取暴利。

“暴利”当然来源于需求。

作为受票方的企业,他们可能需要取得虚开的发票解决成本税前列支的问题、可能故意购买发票虚列成本来逃避企业所得税、也可能通过购买发票套取企业资金,避免股东分红的个税……

而虚开团伙就利用这些“需求”,通过开空壳公司、虚构业务等方式向下游用票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赚取开票费,以极低的成本牟取高额的利润。

看似“双赢”,但虚开团伙和受票方这样的操作无疑是在法律的红线上蹦迪。

当前,税局已经在启用大数据和互联网对企业纳税进行着强监管,随着大数据控税越来越完善,不论是虚开团伙还是受票方的违法违规行为,通通都难以藏匿。

就拿这一次披露的8起案件来说,它们几乎都是税务、公安机关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和风险扫描、依托智慧检查系统发现的线索,进而破获的案件。

环环相扣的增值税抵扣链条注定了相关受票单位没办法“独善其身”,在虚开团伙被捉拿归案之后,这8起虚开案涉及到的下游受票企业,都将会收到税务机关的调查通知。

届时,等待他们的不仅有应补缴的税款,还有可能面临的高额罚款与滞纳金,甚至是刑事处罚。

02从“以票管税”到“以数治税”,国家放大招了

当前,我国实行的是“以票管税”的税务管理机制。

“以票管税”,顾名思义:利用发票的特殊功能,通过加强发票管理,强化财务监督,对纳税人的纳税行为实施约束、监督和控制。

这源于传统经济发展背景下的税制设计,一度为我国便利税收征管、稳定财政收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当我们步入数字经济时代之后,面对“网络交易、在线商品、在线服务与虚拟产品的交易规模不断扩大”等新情况,“以票管税” 也开始了它的完善升级。

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提出:

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的转变。

紧接着,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税总发〔2021〕21号文件,对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此后,税收征管便会从“以票管税”逐步升级到“以数治税”模式,进行分类精准监管。在“以数治税”模式下,与市场交易有关的数据信息、与企业收支相关的财务信息,特别是电子支付记录等数据,都将会在税务部门得以分类、集中与汇整。

待“智慧税务”建设完成之后,不论是“虚开发票”还是“偷逃税款”,都将无所遁形。

03优化税务管理成本,必须合法合规进行

在“国家税务总局曝光8起虚开发票违法典型案例”的新闻下,有人说:

“我也知道购买发票不合法,但是我要养一公司的人,成本摆在那里。我只能寄希望于税局不要查到我。”

怀有这样想法的企业主并不在少数,他们认为针对自己公司的税务问题,“买发票”虽然冒险但却实实在在的能“解决问题”。

但购买发票就如同企业给自己的脖颈套上了绳索,不知道哪一天就会被突然伸出来的手收紧,接着企业就得承受无法挽回的后果。

纳税,无疑是企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比起在非法途径上“铤而走险”,企业大可把目光放的更长远,通过对自己公司进行全生命周期的税务规划,最大化实现税务管理成本的优化。

这里对【税务规划】做一下解释:

税务规划,即纳税人为了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者股东权益最大化,在法律法规允许并鼓励的范围内,通过对融资、投资、经营活动等的事先规划和安排,对多种纳税方案进行最优化选择的一系列行为。

不难看出,税务规划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作,需要由非常专业的人员根据企业的自身情况、结合现有的政策等等进行税务规划方案的制定。而这样的税务规划能力,恰恰是很多企业都不具备的。

所以对于有税务规划需求的企业,我的建议是:还是找一家专业可靠,且能长期持续提供税务规划服务的公司来帮你们处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