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可以说是近两年的大IP,各种政策相继出台,税收优惠拿到手软。

零关税、低税率,税制赶超香港,你准备去海南了吗?

直播回顾|海南自贸港税收政策到底好在哪里?带你深度解析海南政策!

10月24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又发布了关于印发海南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

不仅有各种补贴,还有税收优惠。

01海南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试行)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加快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引进和培育工作,推动我省高新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科研和生产所需进口的原辅料、设备等按规定进入自贸港相关政策的“正面清单”或者不列入“负面清单”,享受“零关税”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根据相关规定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六、减免高新技术企业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高新技术企业经营发生严重亏损,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申请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

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至2022年12月31日结束。政策期满后,根据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高新技术企业一直备受关注,除了海南试行的新政策,我们再来了解一下高新企业一些常见的税收优惠。

02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

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03常见税收优惠

一、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延长亏损结转年限

根据《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第一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此处需注意具备资格年度如何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其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有效期所属年度,确定其具备资格的年度。”

例如:某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发证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有效期3年。

享受15%优惠税率是2018、2019、2020年度。

但在计算确定亏损弥补时,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均为具备资格年度。

三、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减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规定: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足以看出,国家有多重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让我们期待海南的新政策可以催生出什么样的高新技术企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