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代开普票是一个全新的业务,大多数人对此还比较陌生,下面小编给各位读者介绍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凡需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提供发生购销业务,提供接受服务或者其它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对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在开具发票的同时征税。也就是说代开发票必须是真实场景下,自然人真实销售过货物或者提供过劳务才符合我国代开发票业务的基本要求。

自然人代开主要针对自由职业者,这个政策解决了部分无资格自行开具发票的税务人员经营需要必须提供发票的实际问题,其对象为:为领取营业执照的临时经营者;不符合印制、领购发票条件的企业、单位和个体户,使用限额发票的个别业务成交额超过限额,需要开具超限额发票者。


2020年3月31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任荣发、总审计师王道树回答记者问。

特别提到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是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税费征收,牢牢坚守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做到六个到位。六个到位就是该减的减到位、该降的降到位、该免的免到位、该缓的缓到位、该延的延到位、该退的退到位,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另外一个方面,我们继续会同公安部、海关总署、人民银行开展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没有实际经营收入只为虚开发票的“假企业”,没有实际出口只为骗取退税的“假出口”,以及没有具备条件只为骗取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的“假申报”行为,维护好公平公正的税收经济秩序。

从任荣发的发言中我们可以看出,国家税务总局对所谓企业避税其实是偷逃税款的打击力度,然而税款对于企业来说又是那么的重要。

在一些企业正常运营中不免会有一些无票支出给个人的情况,那么这种问题如何解决呢?

京税宝自然人代开业务,解决个人所得税高、企业缺少进项发票等难题,需要个人提供身份证、相关合同或者协议、或者银行流水等材料,京税宝可以协助个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并且协助个人所得税代扣。这样的业务企业不需要吗?

自然人代开的优势在哪里?

因为实际上,就是自然人做的业务,向自然人支付服务款,符合商业实质,不存在虚开风险。

因为个人按照生产经营所得缴税,开出的发票都是服务费而不是劳务费发票,个税完税证明也明确是生产经营所得。按照税法,生产经营所得是不可代扣代缴的,所以不存在代扣代缴风险。

因为是自然人代开,发票不进入金税三期风控系统(自然人没有税号),大额开票稽查风险小,并且自然人代开发票不存在强制升级为一般纳税人的情况,增值税为小规模的1% ,成本极低。

另外自然人开票还不需要公司的注册设立、日常维护和注销清算程序,周期和流程都很简便。

“业务流、资金流、合同流”三流合一,保障代开的安全合规性!